第一种是假业主法。将公司或个人拥有的不动产,以及需要登记的动产,如机动车,登记在相关人的名下。
第二种是假抵押的方法。借用房地产抵押人的优先偿还权,将其所有的房地产虚假抵押在他人名下。
第三种是虚假债务法。签订虚假合同,建立虚假债务,然后进行虚假支付,转移财产。
第四种方法:破产和逃避债务。利用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律条件,在债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,利用破产彻底逃避债务,然后重新成立公司,成为有财产的休眠股东。
第九种是缺失和逃避债务的方法。公司经常变更经营场所,但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。
第十种是假死的方法。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,如果一个人失踪四年,就可以向法院宣布其死亡,主体的债务也就死亡了。
第十三种: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。根据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条例,企业不进行年检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,这已经成为最常用的逃债方法。
第十九种方法:不完全履行合同。例如,在签订合同并收到货款后,供应商故意不全额提供货物。
第二十一种方法:故意违反合同。违反合同的惩罚少于所获得的利益,故意破坏合同。
第24种方法:利用法律程序来承担瑕疵。法律程序需要时间来解决纠纷,在诉讼程序结束前采用拖延战术来转移财产。
第25种:故意使合同不完整法。通过签订合同时手续不全、没有合同、否认传真、否认收货人是本单位职工等手段,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证据支持或证据不足。
第二十六种方法是利用法院判决的固定效力。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。如果是虚假诉讼,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书合法地转移财产。
第27种方法:善意第三人法。中国的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,以维护交易安全。债权人很难证明善意第三人实际上是恶意的第三人。
第二十九种方法:利用内部人的方法。通过给对方的相关人员提供利益和费用来达到目的。
第三十二种方法:利用执行不力的方法。法院的执行人员任务繁重,素质普遍不高。只要被执行人觉得执行难度大,就能轻松实现自己的目标。